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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开《说文》通俗之门

2008-03-07 15:10:00 来源:博览群书 闫利军  我有话说

古来谈《说文》的书,不止千数百种,而且部部高深莫测,构成传统小学的无数高峰,让后学望而却步,徒叹奈何。即以一部《说文通训定声》而言,没有名师指点,没有十年苦工,想通读都不可能,遑论研究?最近,中国书店的陈连琦女士寄来这部《说文部首书注》(以下简称《书注》)时,我还未开卷,先就心里揣度:别又是

什么高头讲章吧?

书的作者赵宏是欧阳中石先生的弟子,恕我伧夫寡闻,不知底细;看序言、凡例,大概知道是一本面向普通读者的书。这才出一口气:大约我是可以读懂的。开卷阅读之前,我还找来了《说文五百四十部首正解》(徐复、宋义民著,江苏古籍出版社)、《说文解字今释》(汤可敬著,岳麓书社)等几本参考书。

《书注》果然不很艰深,费三日之功对过一遍,趁着齿颊还有余香,又本《春秋》责备贤者之义,先说其中缺点。依愚见,大约有二处,妄言如次。

一曰误字误音处。

如第七部解释“珏”作双玉,下又言“?的异体作珏、?”,前后未能统一。《说文五百四十部首正解》《说文解字今释》(下简称《正解》《今释》)亦未能统一。

第十三部将“蓐”的音标为rǔ。今统读rù。

第二十三部将“凵”的音标为kǎn、qiǎn。后音今统读qiàn。

第二十八部引《说文》“足刺?也”,“刺”应为“剌”。

第三十八部引《说文》“口断骨也”,“断”应为“?”,今作“?”。

第四十四部引《说文》“古文从册从竹”,前“从”衍。

第四十七部将“干”音标为?àn。应为?ān。

第四十九部引《说文》“语巳词也”,“巳”应为“已”。

第五十四部“十”引于省吾《甲骨文释林》“数至十复反为一,但既已进位,恐其与‘一’混,故直画之”。“画”应为“书”。

第五十九部引《说文》古文“上”误作“二”;所引康殷先生说似应为郭沫若首揭?之,见郭氏《甲骨文字研究・释支干》。康氏《说文部首诠释》1980年荣宝斋出版,郭氏《甲骨文字研究》1931年初版于上海,1952年作者作了增删由人民出版社出版。

第六十部“?”下《今释》为短横,《正解》与《书注》均作长横,《今释》独得本义。

第六十六部、六十七部、七十二部、七十七部、三百四十四部“像”应为“象”。

第八十六部“几”误。

第一百零二部将“盾”的音标为dùn、shùn。后音应为shǔn,但今已取消。

第三百二十八部“首”引《说文》“巛(chuān)象?”,一般作“?”。

第三百二十九部“贾侍中?”,“?”应为“说”,行文统一。“尊其师(段玉裁)”改为“(段玉裁语)”更确切。

第三百三十五部引《说文》“故厂之”,“厂”应作“?(yì)”。

第三百五十七部引《说文》“口(wéi),象形”,“口”应作“囗”。

第三百四十四部“於”“于”并存,似应一定于“于”。

第三百五十八部引《说文》“从兀从匕”,“匕”非,应标音huà,“化”右半部是。

二曰释义有商量处。

第三部“礻”谓“卜辞中用作先公、先王的通称”,此字亦作天神、地?的通称。

第二十一部“告”引《说文段注》“牛与人口非一体,牛口为文,未见告义”,《正解》谓“甲骨文中告字多用于告祭,如前一・五?・六,佚无二四及乙四六二六。《礼记・曾子问》:‘凡告祭用牲?。’又《郊特牲》云‘祭天用?犊’。可见告字初为告祭,从牛谓用牲,从口谓祈祷求福。《易》云‘僮牛之告’尚存初义,许君所说未谛”,拈出章太炎说谓段氏为非。《书注》前引段玉裁说、杨树达说,独于此说未明。

第三十二部“是”,《正解》谓金文毛公旅鼎此字“从日,中丨象竖木,一象日影,下从止,会所止之处。古竖木取日影测时,此为是字本义”,《书注》未收此说。

第八十一部“聿”,引《说文》“所以书也。楚谓之律,吴谓之不律,燕谓之弗”,未释“不律”。《今释》谓“不律为笔之合音”,《正解》谓“急言为笔,缓言则为不律”,正补《书注》之缺。

第八十五部“臣”释文中“竖目”义首见郭沫若《甲骨文字研究・释臣宰》,《正解》从章太炎说“臣即初文牵字”,较杨树达说更近本源。

第三百二十一部“彡”,张舜徽《说文解字约注》:“毛饰画文,当读为四事,非止二义也。谓凡从彡之字,有属毛者;有属饰者;有属画者;有属文者。”可与康殷说表里。

第三百三十六部“司”,《正解》谓商司母戊鼎中此字象“以倒?覆于口上会意为进食。自食为司,食人食神亦称司。后起字为祠”,“商代司母戊方鼎,即祠母戊方鼎也。氏族社会中食物为共同分配,主持食物分配者亦称司”,与康说殊途同归。

第三百四十四部“包”,谓“许慎所释繁冗不清”。文中所记男女算法以地支定位,是汉人深受阴阳五行学说之影响所致,算法明确,并无“不清”,只是解释起来费文,而篇幅又有限。

第三百五十部“山”,《正解》“说为‘宣气散,生万物’,系就声训宣字说之,无关字形”,可备一说。

第三百五十三部“剌”,引《说文》“象对剌高屋之形”,王筠《说文句读》:“对剌似是连绵字,即形容高屋之词。”桂馥《说文解字义证(〈书注〉附录二误作“征”)》:“剌,庐达切。”《段注》:“对刺高屋,刺读七亦切。谓对面高屋森耸上刺也。”《正解》从刺,《今释》从剌。此有教正于作者方家。

第三百五十四部“厂”,《辞海》作hàn,《汉语大词典》《汉语大字典》《今释》作hǎn,待定。

第三百六十八部“易”,谓“《说文》以蜥蜴释之,此不从”。《正解》:“《说文》云蜥易,实为借义。蜥易能变色,取变易义……纬书则傅会为日月,当属汉人之义。一曰从勿,亦非也。”则不从者应为“《?书》说:日月为异,象阴阳也。一曰从勿”句。

以上为小疵。所谓小疵难掩大醇,苛求之后,自然要说好话。这大醇,在我看,一是书法遒丽有法度,二是释文简洁通俗,阅读起来没有艰深晦涩之感。

对于书法,我是门外汉,只就许书原文与作者所书对照而言。照许书的写法,偏旁都瘦长,粗细一致,俗谓“铁丝篆”。而《书注》的偏旁,都丰腴茁壮,转折处有变化,劲道十足;末一笔许书下垂者,《书注》往往短促收起,力透纸外,富不尽之意,若有所对待者。如气、走、止、?、正、?、足、疋、?、隹、予、?诸字,都自具风貌而不失法度。尤其三百六十三部结体与许书差别很大,但本籀文而来,却更简洁合理,可称殊胜。我们知道,尽管甲骨文、金文近年来出土实物和整理成果都不少,但是能够把它们跟隶书以后的汉字系联起来的,就只有篆文。很多地方名胜附庸风雅,请人勒书为篆,但是胆大心粗,常常随意杜撰,犯结体的错误。《书注》里偶尔也有细微的变化(如“后”字较许书更显轻灵),但是法度谨严,并不胡来。

不止书法,为读者计,释文也是力求简练,平易晓畅。注解不多,但是却能在有限的篇幅内网罗众说,偶或独出胸臆,不乏洞见。

如第五部“王”,《书注》据甲金文注“王字的本义为斧”,至为简洁。若详论,则需引吴其昌《金文名象疏证・兵器篇》及各家异说;而《今释》更引甲文早期写法二种,言其刃部作弧形,象斧。都不如《书注》来得凝练。

又第九部“士”,《正解》谓“甲骨文无士字,金文……皆与《说文》形近。事、士音近,初义相同,故讹书云:‘士,事也’”;《今释》谓“孔子的话纯系假说,出自汉人纬书”,语焉未详;唐汉《发现汉字》谓“象形字,对公畜生殖器的勾描,后借用表示男性生殖器,又引申为强壮的男人(此义转注为仕)”(按此公如宋人解经,语多率尔,亦不乏新意)。而《书注》据“畜父”语即得出“雄性”义,引金文说明加一横是为与“土”字区别,不但简洁明快,更加照顾周到。

第二十部“?”,许书原注“莫交切”;段玉裁谓“按?切里之,?切莫交,徐用《广韵》不误,俗本易之”。这样专深的解释,早就看晕了一伙,哪里还读得下去?《书注》对这类问题一般“敬而远之”,只要正确结果,省掉不少麻烦,于读者大为便利。比如第十九部“牛”引《说文》“牛,件也;件,事理也”,这句话不知让多少训诂家头大,《书注》就“一言不发”,大家省事。

上面这些例子,看似简单,其实里面有很多辛苦,材料的搜集、甄别、提炼,对读者阅读能力的考虑,特殊部首音、形、义的校正,拈出己义的审慎,都是极枯燥咬人的活儿,不耐着性子根本干不来。通读之后,我要说,这书的确做到了深入浅出。从来做《说文》普及工作的人不少,但是似乎之前只有一部《今释》可以称得上完善。据说光编辑就校对了近两年时间,然而这样的苦工,仍然免不了错讹,有一处竟然衍出整两行注释。下来的,就是这部《书注》了。它的独特在于,将汉字的书法与义理巧妙结合,突出篆文的偏旁书写,正是研读和欣赏篆文的重要一步,也是不二法门。不惟如此,在篆文之前的甲骨文、金文,作者更是精益求精,先选出有代表性的字,再加以甄选,影印入书。这在读者,实在是省却诸多考证思索功夫,又可以追本溯源,了然于胸。

谁说《说文》是天下第一书?《书注》用平白晓畅的三言两语,为我们打开了通向昔日《说文》深府的大门,让这森严的宫墙向士庶们敞开堂奥。读完《书注》,我辈俗人茶余饭后,也能聊一聊《说文》;或者兴致起来濡墨猗毫,岂非极雅的事?

(《说文部首书注》,赵宏著,中国书店出版社2008年1月版,32.00元)

(本文编辑:朱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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